我区制定了《松江区2023年生猪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5日。
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与区农业农村委或区财政局联系。
【联系人】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畜牧水产办,张婵娟,37735379;松江区财政局,农财科,张玲娉,37612401。
特此公示
附件:松江区2023年生猪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松江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2日
松江区2023年生猪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