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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24 阅读次数:

2023年,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严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积极履职尽责,强化监督抽检,注重检打联动,查处了1起典型性较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对广大生产者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夏某某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基本案情20235月,区农业农村委执法人员对夏某某种植的芥兰开展了监督抽检,经检测,该批次芥兰样品中虫螨腈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处罚结果:在确认检测结果后,执法人员对夏某某涉嫌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夏某某积极配合调查,停止生产经营,采取翻耕等措施,并追回已销售的农产品予以销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 800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4元整。

典型意义: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311日施行,新法进一步压实了各方责任,把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及收储运环节等都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本案的查处,对广大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意义,农药是重要的投入品,农药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应当严格规范用药,确保上市销售的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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