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及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5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执法人员未发现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涉嫌销售不符
二、执法人员未发现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 021-67835115
2023 年 10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