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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松江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招聘公告
上海松江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30 阅读次数:

上海松江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供销合作社),简称“商发集团”,为松江区属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市场竞争类业务,主营商业经营、商业地产运营、粮油购销、消费品营销、连锁经营、产业投资等。近年来,商发集团以国企改革为契机,坚持党建引领和市场导向,逐步构筑商业经营、农业发展为核心业务,资产运营、医疗养老和招商引资为培育业务的五大板块,围绕“领先的品质生活、美好松江综合服务商”的愿景,打造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的现代国资商业集团。

一、招聘信息

(一)下属上海松江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上海松江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隶属于上海松江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供销合作社)下属上海中良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62.6万元。主要业务涉及粮食收购、储备、轮换、加工、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等领域。

岗位 粮食仓储管理员(1名)

1.岗位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公司粮食仓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操作规程;

2)做好粮食储存期间的日常管理,仓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及发现储粮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置等工作;

3)做好粮食收购、储存、装卸、烘干等作业现场管理工作;

4)做好粮情、保管作业记录,定期开展粮情检查、粮情分析以及粮情处理等工作,准确填写责任仓房的账、卡、簿,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做好粮食储存资料及各类数据的收集、保管、整理、归档工作;

6)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2.任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2)年龄30周岁(含)以下;

3)具有国家认可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无传染性及其他重大隐形疾病;

5)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积极主动,有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

3.报名方式

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含一寸照片),附求职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招聘邮箱star05110151@163.com,邮件标题以“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未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材料,公司将在本轮面试结束后统一处理,不做退回。

应聘人员在投递简历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电子邮箱、电话等通知,因联系不上或其它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笔试或面试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联系方式

吴老师  021-57714597 

(二)下属上海松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上海松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隶属于上海松江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供销合作社),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农业投资开发、温室大棚租赁、农业技术咨询服务、资产管理等。

岗位 农业旅游运营(1名)

1.岗位职责

1)参与田园综合体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2)协助进行农业旅游项目的策划工作;

3)做好田园综合体内绿化管理工作;

4)做好园区的土地、设施的管理工作;

5)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2.任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2)年龄30周岁(含)以下;

3)具有国家认可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5)身心健康,无传染性及其他重大隐形疾病;

6)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积极主动,有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

3.报名方式

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含一寸照片),附求职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招聘邮箱271770265@qq.com,邮件标题以“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未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材料,公司将在本轮面试结束后统一处理,不做退回。

应聘人员在投递简历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电子邮箱、电话等通知,因联系不上或其它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笔试或面试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联系方式

张老师  021-57874886

二、招聘流程及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

截止日期:2023116日(星期一)。

2.笔试及面试

此次招聘录用由笔试与面试结合进行,一般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及社会表现考察

针对拟录用人员开展,在面试甄选结束后由人事部门另行通知。

4.工作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或录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2)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或者应当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推进招聘录用相关事务而拒不配合的,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责任自负。

三、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社会表现考察后,一经录用,由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薪酬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确定。